Beckhoff自動化銷售額增至1182億歐元 說明可能影響發行人有形資產使用的環境保護問題。 為了將商業通信歸類為購買邀請,它不必包含實際的購買機會或在產品附近展示並同時看起來是這樣的機會。 (360) 例如,國家廣告自律機構就與意見形成營銷相關的披露的具體考慮因素和示例提供了額外的自律指導。 (279) 在循環經濟行動計劃中,委員會宣布了一項碳清除認證監管框架倡議。 這種碳清除認證機制將支持部署與氣候中和目標相一致的碳清除解決方案。 (160) 馬耳他消費者保護法院,Melita 移動,2013 年 four 登記工商 月 17 日。 商家聲稱“不承擔責任”可能會產生誤導,而事實上,如果發生損壞,消費者總是需要支付一些額外費用,即使只是少量。 在審查向消費者收取滿箱費用是否不公平時,可以考慮租賃期限的長短和地點。 例如,如果車輛租賃時間較短(例如兩三天)或地理位置(例如汽車在小島上租賃),則消費者不太可能能夠清空車輛坦克。 如果使用航空公司會員卡支付的費用為 1.5 歐元,而使用信用卡支付的費用為 6 歐元,則購買邀請中和預訂流程開始時顯示的價格必須包含積分價格卡購買。 默認排名參數的描述可以保持通用並且不需要針對每個搜索查詢以定制的方式顯示(347)。 信息必須以適合遠程通信的方式清晰、易於理解地提供。 還明確指出,它必須出現在電子界面的特定部分中,可以從提供報價的頁面直接輕鬆地訪問該部分。 最後,在 Kamenova 案中,該案涉及在線平台上的個人賣家,法院制定了確定某人是否為交易者的附加標準(參見第 2.2 節有關交易者概念的內容)。 在水療中心,通過團購平台購買可享受 50% 的折扣。 如果推薦的治療僅持續 30 分鐘,而按正常正常價格持續 60 分鐘,則此類優惠可能屬於第 6(1)(b) 和 (d) 條(誤導性降價)的範圍,除非告知消費者對此明確告知。 台北的會計師 法院裁定,對“生態”和“有機”等模糊聲明的澄清必須直接出現在某些產品的聲明旁邊。 如果澄清顯示在網站的另一個頁面上(只能通過再次點擊才能訪問)(314),這是不夠的。 因此,產品的表述和總體呈現(即設計、顏色選擇、圖像、圖形、聲音、符號或標籤的選擇)也必須真實、準確地描述環境效益,並且不得誇大所實現的效益。 根據案件情況,隱含主張可能包括使用與環境可持續性相關的圖像(例如樹木、雨林、水、動物)和顏色(例如藍色或綠色背景或文本)。 該禁令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免受遠程銷售工具的騷擾。 附件一第 26 點並不禁止遠程營銷本身,而是禁止持續和不必要的招攬行為 (261)。 發行人參股、可能對發行人自身資產、資源、財務狀況和業績評估產生重大影響的合營企業和參股企業信息。 表明已推出的重要新產品和/或服務,並且在新產品或服務的開發已公開的情況下,介紹其開發狀態。 (c) 此類批准不應被視為發行人對本[登記文件/招股說明書]的批准。 在適用的情況下,負責註冊文件某些部分的人員的聲明,表明據他們所知,他們負責的註冊文件部分中包含的信息與事實相符,並且沒有事實存在註冊文件的這些部分被省略,可能會影響從中得出的結論。 註冊文件負責人的聲明,表明據其所知,註冊文件中包含的信息與事實相符,並且註冊文件中沒有遺漏任何可能影響可得出的結論的事實從中汲取。 第一段中提到的信息表明與給定信息草案相關的本法規附件。 會計 主管當局可能要求在招股說明書中包含基於屬於附件 29 中定義的類別之一的特別發行人的活動的附加信息。 (6) 個別摘要不得包含與成長型公司歐盟招股說明書其他部分的交叉引用,也不得引用其他信息。 (3) 個別摘要必須與歐盟成長型公司招股說明書的其餘部分一致。 本條例附件中提到的任何其他信息,必須包含在給定的招股說明書中。 一方面,與產品促銷、銷售或服務密切相關的貿易商做法與適用於產品本身的做法(例如,許可提供商可以頒發大學學位)。 “如果根據初審法院的推理,其唯一目的是規範競爭對手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保護消費者”,則該指令不涵蓋國家條款。 (283) 特別是,對關於天然氣和電力計費信息的第 10 條的修訂要求第 VII 條。 根據第2點,對於電力和燃氣,如果技術上可行且經濟上合理,則計費信息可靠、準確並基於實際消耗; 9a。 要求向最終用戶提供價格具有競爭力的儀表,準確反映其實際能源消耗。 一家國家法院已下令一家航空公司向一名必須為沒有單獨機票的隨身行李支付費用的乘客退款,並要求該航空公司從其條款和條件中刪除該條款。 會計 該航空公司只允許小件行李進入機艙,前提是它們可以放在前一個座位下,但重量不超過10公斤的大件行李必須支付行李費或購買優先登機牌。 法院認為,關於手提行李的規定造成了雙方合同關係的嚴重不平等,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408)。 國家當局將向遊客收取額外燃料費用但未說明費用計算方式並為消費者提供適當文件的行為定性為欺騙性遺漏、欺騙性活動和侵略性做法 (396)。 發行人必須表明將發布哪些信息、其可用性以及發布頻率。 聲明存在適用於發行人並可能阻止此類潛在收購的國家收購法規(如果有)。 在收購要約、排擠或強制出售的情況下,必須簡要介紹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登記公司 如果不是為了盈利和/或承擔某些風險,則進行公開發售或將其引入市場的原因。 如果是公開發行,則發行/發行的預計總成本和預計淨收益金額。 如果是自然人,包括發行人行政、管理或監督機構的成員,則必須提供該人的姓名和職務;如果是法人實體,則必須註明名稱和註冊辦事處。 (6)如果第(1)款和第(2)d)款所述信息的順序與本規定附件中相關信息的順序不同,主管當局可以要求提交清單包含交叉引用,顯示給定附件中的哪一個點與信息相對應。 (一)除第十九條所述的證券外,賦予認購或取得發行人或發行人集團所屬組織已發行或將要發行的股份權利的證券對於受監管的市場,附件17 會計服務 中提到的證券清單包含作為附加信息的信息。 對於股票發行的存款證,登記文件包含附件 5 中提到的信息。 根據附件一第 29 點,銷售預裝並激活服務的 SIM 卡,而服務提供商沒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這些服務及其費用的充分信息,可能會被歸類為禁止的主動銷售行為。 僅當此類禁令不屬於該指令的範圍時(即並非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才允許實施此類禁令。 一些成員國出於各種原因為此類禁令辯護,例如保護環境(減少營銷材料上浪費的紙張量)。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也不影響歐盟關於產品健康特性的規定。 因此,第 17 點僅適用於作為現有歐盟健康聲明規則的補充。 然而,所有有關健康和保健產品的欺騙行為都可以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進行調查(例如,如果一般介紹具有誤導性)。 一家國家法院認定,某貿易商在展示家具參考價格時劃掉了參考價格,但從未按該價格出售,從而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d) 條。 在此過程中,貿易商創造了一個不存在的折扣,實際上或可能欺騙了消費者(172)。 關於印刷媒體廣告,法院承認“商業行為”的特別廣泛的定義,並且根據法院的判決,如果經濟經營者通過另一家企業進行商業行為,則可以適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會計事務所 然而,RLvS 案裁定,不能援引《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附件一中有關編輯廣告的第11 點來對付報紙出版商(126)。 法院提到歐盟缺乏關於書面新聞的二級立法,並解釋說,該規定無意迫使報紙出版商防止廣告商可能存在的不公平商業行為(127)。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黑名單”)第 22 點,特別禁止做出虛假陳述或給人以貿易商並非出於與其自身貿易、業務、工藝或相關目的行事的錯誤印象。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13(3) 和 (4) 條徵收的罰款須遵守第 13(2) 條規定的共同條件,特別包括“侵權”。 根據該指令第 14 條,提供此類保修的製造商在整個商業保修期內(即在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對商品的維修和更換承擔直接責任不會給消費者帶來明顯的不便。 可持續產品倡議目前正在審查生態設計指令的修正案,以將該指令的範圍擴展到能源相關產品之外,並將其應用於盡可能廣泛的產品(333)。 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對一家打印機製造商處以罰款,原因是其存在欺騙性和侵略性行為,包括未能在消費包裝上正確突出使用非正品碳粉盒的限制 (321)。 國家執法機構和自律機構通常將此原則解釋為必須在同一產品類別的產品之間進行比較。 然而,同樣重要的是,提出環境聲明的方式是相同的,應一致地應用(即應使用相同的方法選擇和規則,並且結果應可重複),並且所使用的方法應考慮到比較,否則比較會產生誤導(318)。 登記工商 例如,根據所討論的產品,如果忽略運輸等因素,有關環境友好性的比較聲明可能會產生誤導,特別是當這些因素對產品的環境足跡影響最大時。 如果環境聲明以含糊、不可理解或不明確的方式提出,則同樣可能具有第 7 條第(2)款含義內的誤導性。 根據個人調查,如果權利要求的範圍和邊界不清楚,則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 此類附加信息有助於確保遵守第 7(4)(a) 條(就購買邀請而言);這一點禁止以“含糊、不可理解、含糊或不及時的方式”提供有關“產品的基本特性”的重要信息。 一位商人在銷售糖果包的廣告中聲稱每售出一包糖果就種一棵樹。 相反,正如陳述(18)中所強調的,審查是基於比例原則的。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採用這一概念是為了在保護消費者的需要和促進開放競爭市場中的自由貿易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國家法院認定,代表另一家公司(即服務提供商)在媒體上投放廣告的公司被視為移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國家條款含義內的貿易商 (114)。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thirteen 條規定了對違反該指令所適用的國家規則的行為所適用的製裁。 第 (1) 款規定,成員國必須確定在違反根據該指令通過的國家規定的情況下適用的製裁規則。 台北 它讓會員國自行決定可用的製裁類型和實施制裁的程序,只要這些制裁是有效的、相稱的和具有勸阻性的。 法院判例中提到的一些銷售協議的例子——即規範分銷條件和方法的國家規定——如果適用於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商業慣例並且旨在保護,則屬於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的範圍。 另一方面,法院指出,在其他案件中,國家法院沒有義務依職權評估特定合同或其條款是否是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而締結的 (67)。 附件1中,發行人必須按照體現所有權關係的證券登記文件的披露要求披露信息。 期末的員工人數,或截至註冊文件日期歷史財務信息所涵蓋期間每個財政年度的平均員工人數(以及這些數字的變化,如果重大),如果可能且重要的話,按主要活動領域和地理位置劃分的員工分佈情況。 如果發行人僱用大量臨時僱員,則必須申報最近一個財政年度臨時僱員的平均人數。 B) 說明自上一財務期間結束至已公佈財務信息的註冊文件之日止集團財務業績的重大變化,或聲明缺乏財務信息。 如果註冊文件中其他地方沒有描述,並且如果有必要了解發行人的整體業務,則可靠地介紹發行人業務的發展和業績,以及其相對於個別年份和跨年期間的狀況,與歷史財務信息相關,包括重大變化的原因。 與第 7 條和第 eight 台北 條不同的是,為第三國或其地區或地方當局發行的不合格證券準備的登記文件包含附件 10 中提到的信息。 (55) 如需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委員會關於消費者合同中不公平條款的理事會指令 93/13/EEC 的解釋和應用指南的通訊(COM(2019) 5325 最終版)。 《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19 條還禁止商家向消費者收取高於商家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實際成本的費用。